
扶持政策再次延續三年 廈門再出新政助力航運中心建設
日前,廈門港口管理局、廈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《關于印發進一步扶持水路運輸業務發展若干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廈港〔2016〕352號)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將廈門航運業扶持政策再次延續三年,同時調整有關條款內容,進一步增強航運業扶持力度,引導航運企業加快轉型升級,推動產業健康持續發展。
《通知》明確,2017-2019年三年內,廈門市將繼續從“鼓勵航運企業做大做強、提高船舶運營效率、加大航運金融支持力度”等方面加大財政扶持力度,并與省航運業扶持政策、ZC標準船舶回歸政策、廈門自貿片區鼓勵發展融資租賃業政策等形成政策疊加效應,實現廈門航運業的立體化扶持,引導和促進廈門港航運和港口產業協調發展,共同助力廈門國際航運中心建設。
在全球航運業持續低迷的背景下,航運企業面臨運價低、融資難、經營虧損等難題。廈門港口管理局深入貫徹《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港口發展行動綱要(2014-2018年)的通知》(閩政〔2014〕31號)、《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航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閩政〔2012〕30號)等文件精神,針對行業困難,及時出臺政策實施精準扶持,必將為行業發展注入新動力,營造一流航運業營商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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